澳门威斯尼人网站2020-2021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细则
根据《公司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办法》(校研院字〔2021〕95号)、《公司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1〕96号)、《公司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1〕97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2021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细则公布如下:
一、评选范围
二、三年级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新生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在原培养单位参加评选。
二、评选内容
1.评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评选优秀研究生
3.优秀研究生干部。
三、评选条件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员工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4.身心健康;
5.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二)优秀研究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员工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秀;
4.身心健康;
5.本次获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员工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
4.身心健康;
5.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强,工作成绩突出。
6.热心为研究生服务,维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反映研究生正当要求。
四、评奖评优名额设置
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计算,下同),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4%。
五、研究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燕学智 澳门威斯尼人网站主管研究生工作副经理
刘星彤 澳门威斯尼人网站主管研究生工作副书记
组 员:梁 栋 澳门威斯尼人网站研究生办公室主任
孟昭文 澳门威斯尼人网站研究生秘书
刘 芳 澳门威斯尼人网站研究生辅导员
六、时间安排及申报办法
9月27日-10月13日,进行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以班级为单位组织研究生认真填写《公司研究生学年思想政治鉴定表》。
10月15日前,各班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候选人。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登录公司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奖励项目申请栏进行申报。经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评定后将评选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
10月20日前,评选结果学院网站公示完毕。公示生效后在公司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奖励项目审核并将相关表格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依据《关于做好员工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公司员工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10月20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名额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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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7日